财政部、教育部修订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补助经费向重点区域倾斜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修订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6〕195号),进一步规范补助经费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助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补助经费是什么,管到哪一年

办法明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到期前由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开展评估,并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及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二、资金重点向哪些区域倾斜

办法提出,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分配补助经费时,要结合当地年度义务教育重点工作与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加大省级统筹力度,补助经费重点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倾斜,把资金用在改善薄弱地区办学条件的紧要处。

三、公用经费能花在哪、不能花在哪

办法划定公用经费支出范围,涵盖教学管理、教师培训、设备购置、校舍仪器日常维保等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同时明确负面清单,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严禁用于教职工福利、临聘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基建投资及偿还债务。

四、经费保障机制继续落实

现阶段,补助经费支持方向包括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的补助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

此次修订旨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把宝贵资金用在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的刀刃上,让城乡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来源:财政部、教育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6〕195号),据公开转载报道整理。
官方原文: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向脱贫地区等重点区域倾斜(财政部、教育部通知,财教〔2026〕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