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志愿 · 名额分配到校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两个类别之一,计划只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由校内考生竞争,实现名额分配到校全覆盖。
路径定位
-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在自主招生之后进行,分“名额分配到区”与“名额分配到校”两类,可兼报。
- 到校计划只分配给相应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覆盖本区每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实现名额分配到校全覆盖。
计划比例
-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该批次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65%;未完成的调整到统一招生批次。
-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到校计划约占该批次计划的20%(具体由各区以均衡、随机原则制定分配方案)。
-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到校计划约占该批次计划的70%。
填报资格与志愿
- 资格:仅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往届生、返沪生及跨区报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能填报。
- 资格由毕业学校认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 志愿设置:2个平行志愿;与“名额分配到区”可兼报。
计分与录取
整理自官方政策口径- 录取总分 = 学业考试总成绩(满分750)+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50,合格即赋50分)= 合成总分满分800分。
- 以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为单位,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 末位同分排序:同分优待 → 综合素质评价 → 语数外合计 → 数学 → 语文 → 综合测试。
相关页面: 名额分配到区 · 到校分数线查询 · 名额分配详解
政策依据: 沪教委基〔2026〕2号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