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公示 1917项通过资格审查

2026年10月13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发布《关于2026年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的公示》。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要求,31个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2026年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中,共有1917项通过资格审查,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与异议渠道

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至2027年1月10日。因本届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采取匿名评审,评审前仅公示申报项目名称和推荐单位;评审后将公示拟获奖成果名称、完成人(或完成单位)、所在单位、实践检验单位等相关信息。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异议须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信息,个人异议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等。

二、评审组织与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09650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特殊教育与教学管理处),邮政编码100816。教育部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三、背景与意义

国家教学成果奖是基础教育领域的最高奖项,每四年评审一次,旨在奖励已取得显著成效、经过实践检验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2026年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达1917项,反映出全国基础教育一线在育人方式、课程体系、评价改革等方面的持续探索与积累。

来源:教育部《关于2026年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的公示》(2026-10-13发布)。
官方原文:教育部 · 关于2026年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