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公布

3月26日,上海市教委公布《202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2026年本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与2025年保持一致,继续坚持“阳光招生、便民服务、不挑生源、保障公平”的导向,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教育入学一件事"再深化

今年本市将持续深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应用,优化在线服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过"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gov.cn)开展。相关平台将于2026年4月10日开通,继续提供在线咨询、在线验证等便民服务。

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招生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报名等相关手续;也可通过"随申办"APP办理报名。

二、人户分离:登记截止4月26日

根据市政府2024年修订的《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可凭有效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办理居住地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26年4月26日,由相关区按照公布的实施细则安排入学。

三、校园开放日:4月11—12日

为让市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学校",今年4月11日—12日,各区义务教育学校将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集中展示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与办学特色。市教委明确: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录取挂钩,学校不得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取任何学生简历等材料。

四、关键时间节点

  • 4月7日:各区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
  • 4月10日: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4月11—12日:各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
  • 4月13日前:各区组织幼儿园大班、小学毕业班家长会,解读今年招生政策。
  • 4月26日:人户分离居住登记截止。

五、规范招生与班额要求

各区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类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区要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6〕9号)及官方政策问答。
官方原文:上海市教委官网 · 2026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公布